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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人在論述,八字命理時以三命通會中的論點,把當時的社會觀念情境,也一併融入其中。今天要爲各位淺談,印星、食傷、官煞、財星,此四個跟人一生息息相關觀念。

印、食、官、財之義 1


子平之數論述格局,單獨以印、食、官、財四者爲綱。其立名之義云何?「蓋造化流行天地間,不過陰陽五行而已。陰陽五行,交相爲用,不過生剋制化而已」。


上 之論述,徐子平大師在論述人的格局時,以印星、食傷、官殺、財星為論命之大要,為何要以此四點為要,只因在天在地都在陰陽之中打轉,都離不開,金、水、 木、火、土,五行之外,並且將之五行分其陰陽,令其物質交感,產生作用,令其屬性產生:互生、互剋、互制、合化的連鎖反應。所有格局的變化都在此中,也因 為其無窮的變化,產生人世間五彩繽紛的故事



今指甲乙爲例,以日干論甲乙,在五行屬木,甲陽而乙陰也。如人命得甲乙,生謂之日主屬我,生我者壬癸水,我生者丙丁火,剋我者庚辛金,我剋者戊己土,而十干盡之矣。



以甲乙木為例日干求出,木之五行再分其陰陽,分出生我為水,我生為火,我剋為土,剋我為金,分出之後天干之義,就可分出大綱提要,陰陽五行皆盡之於此.



生我者,有父母之義,故立名印綬。印,蔭也。綬,受也。譬父母有恩德蔭庇子孫,子孫得受其福。朝廷設官分職,畀以印綬,使之掌管。官而無印,何所憑據?人無父母,何所怙恃?其理通一無二,故曰印綬。

其上所言生我為父母,父母為保護之義若人生出,無父母保護自己如何得以生存.父母一般也會將自己的一切分享給予我們,但若要傳下必要有所憑據,憑據為何印綬也,可期證明為父母所授子承父業,掌其印綬,可統其產業,所以生我者:印也



我生者,有子孫之義,故立名食神。食者,如蟲之食物,蓋傷之也。蟲得食物則飽,人得食則益,被食則損造化。以子成而致養,即人子致養父母之道也。故曰食神。



我生者必定是我的子孫,生下之後必要養育栽培,吃我用我必定耗損我的元氣,所以我生者為食,小孩生出就是張嘴嗷嗷待哺啊!所以古人在表述此義真是貼切啊!



剋我者,我受制於人之義,故立名官煞。官者,官也。煞者,害也。朝廷以官與人,以身屬之公家,任其驅使,赴湯蹈火,不敢有違,至於蓋棺而後已,是官害之也。凡人夢棺而得官,亦是此義,故曰官煞。



此 論述為之古今相同,我們都須遵守政府所訂下的制約,剋我者政府也為官員也,古時人民必須嚴格遵守政府所頒下的規定,不得違抗,違抗者必定處刑,所以官者為 煞也不可犯之,民不與官鬥若自己為官門中人,也必須一生鞠躬盡瘁死而後已,不得違令,古人有趣的現象是夢見棺材而有得官之義,正如同線在許多人在談的「見 官發財」!



我剋者,是人受制於我之義,故立名妻財,如人成家立産,須得妻室內助,故曰妻財。是四者,術家立名之大義。然生近乎身,剋隔乎位,造化喜生惡煞,乃自然之理也。中間陰陽從類,陰陽配合,各有至理存焉。

古人把成家立業當成一種人生使然,要成家得到賢妻之助力,才能立產存錢。而古人觀念不同現在,把自身當成一家之主統領一切妻子財產皆為我所節制為我所用,我剋之義是人受我約束,受制我的規定被我要求。
以上四者為古人所認為,天地自然之理,各有其依歸。


待續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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