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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我,我生,如壬生甲、癸生乙,甲食丙、乙食丁,是陰生陰,陽生陽,陰食陰,陽食陽,爲陰陽各從其類,故甲喜壬生死,木滋死水中則多年不壞;不喜癸生死,木被雨水淋漓不逾所則朽。

 

生我:是有盡其照顧安頓、關懷我所安身立命之處,若以生我比喻為父母子女關係也是貼切。父母對我無微不至的細心照料是我得到照料之地。

我生:如同我需要付出我要給予之處,是我必須照顧輸出之處。若以我生比喻我為父母照料子女,對子女關懷照料我必須消耗之處。

 

但需要又很特別的將陰陽分開別類,陽與陽配、陰與陰合:如壬生甲、癸生乙這裏已經標明。

陽來生陽,陰來生陰 ,但卻不混雜也不生亂甲食丙、乙食丁也是一樣的道理不混雜陰食陰,陽食陽,爲陰陽各從其類。只要配合相宜才會產生很大的效果。

宇宙間所有事物皆有陰陽兩個屬性,且兩者蘊含著相互依靠、相互制約、相互轉化的關係。

 

淮南子:「天文訓講天地的起源和演化問題,認為天地未分以前,混沌既分之後,輕清者上升為天,重濁者凝結為地;天為陽氣,地為陰氣,二氣相互作用,產生萬物。」

甲喜食丙,以丙能制庚煞,而甲始得安其身;不喜食丁,以丁能傷官,而甲不得成其材。以其義也。

 

取其進淨、陰淨陽而不混雜,其道理為何因為陰陽本就生剋,五行也是一樣包含陰陽生剋。因為天生萬物皆具有物為生剋的特性,所以云云眾生與天下萬物皆是有形態有質量的物體。

因為了知生剋之道理,必可以在生剋之中,替自己找尋一條逢凶化吉之路。如甲喜食丙,以丙能制庚煞,而甲始得安其身。

 

所以,由此可知為了安身立命剋制其煞,甲木需要丙火來制庚金,但卻不喜食丁,呵!因為其實丁火也會使能雕刻甲木的能量消失。這樣對甲木反而不利並有壞處。這樣一來本來甲木能得到的,反而失去所以強調不要混雜。

 

剋我、我剋,如辛剋甲,庚剋乙,甲剋己,乙剋戊,是陰剋陽,陽剋陰,陰匹陽,陽匹陰,乃陰陽配合之理。故甲見辛爲正官,見庚爲偏官。官喜正,不喜偏,掌印佐貳,職有不同。

甲見己爲正妻,見戊爲偏妻。妻貴正,不貴偏,敵體侍立,分則有別,此其理也。至若官怕傷,被傷則禍,財怕劫,被劫則分;印怕財,貪財則壞;食怕梟,逢梟則奪。其理與人事無二,學者明於人事,斯可以言造化矣。

 

剋我,為我受約制的地方,為我不喜之地我會受剋制,我的力量受到抵銷之地,有時卻又會是我成長之處但卻要看其陰陽主從才能得論。

我剋,為我所控制我約束別人之地方,我也必須消耗精神才得以掌控全局之處,有時也一樣必須是我付出的地方。

 

陰陽剋卻為有情之剋,雖剋卻是有情。如辛剋甲,庚剋乙,甲剋己,乙剋戊,是陰剋陽,陽剋陰,陰匹陽,陽匹陰,乃陰陽配合之理。

 

此乃有情之剋陰陽互相配合,陰陽隨然剋之但卻是有情。但卻不喜歡離開淨陰、淨陽的剋合。

故甲見辛爲正官,見庚爲偏官。官喜正,不喜偏,掌印佐貳,職有不同

 

此為上述之理因為見其偏官,甲木為偏官所剋、剋之無情,生剋之中最怕無情之剋,剋力兇殘無有恩情,所以在所以洗偏不喜正。不論、財、官、印、其理皆同於此。

 

至若官怕傷,被傷則禍,財怕劫,被劫則分

本門「八字六神口訣本」中言明:「官煞被傷其禍難當,財若分食,劫之不輕,皆是明言需分清陰陽,須知其

淨陰淨陽與否不宜雜亂,其雜亂生剋定當遭禍。」

其理與人事無二,學者明於人事,斯可以言造化矣。

 

 

所以可明白當時的人事環境,道德觀念都反映在當下的學理。

了解當時的人事時地物,就不難了解此理言述之陰陽、生剋、造化之理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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